根据市人事局、市编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劳务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起草拟定了《克拉玛依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实施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协议》、《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及管理办法。完成了全区82个单位2761名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劳务派遣管理移交工作。
三、建立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
根据人事工作职能及相关业务要求,初步建立了《克拉玛依区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把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工资管理、人事档案、人员培训、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等管理业务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通过了对人事管理的信息搜索、查询、统计、分析工作的数据信息模块检测工作,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明年将实施信息化管理,以提高人事信息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升我局的管理水平。
四、认真落实政府政策,服务基层
围绕我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大力引进高层次、急缺型人才为我区重点工作服务,20xx年截止9月前共招录人员108人,其中: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97人,卫生系统紧缺人才10人,高层次人才引进1人,办理人员落户73人。
根据“7.5”事件以来,社区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立、社区管理、依法自治等工作特点,我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新党发[]11号文件精神,积极向市编委申请,增加了社区居委会管理岗位的编制比例。
为了执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我市社区工作人员实施业绩考核奖励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对重点管控区域及对象实施24小时管理监控的超时工作实际,我们对1400多名坚守在基层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及流管办人员的工资收入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工资收入测算,制定了《克拉玛依区关于社区工作人员业绩考核奖励的实施方案》,妥善解决了社区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档案工资调资晋升级别和薪级工资任务,开展了津补贴、工龄工资、公务员健康休养等调研工作。对遗属生活费及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完成退休人员的核准,截止目前为41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
(五)劳动仲裁工作
一、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件,结案60件,其他8件在案件审结期,完成了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
二、开展劳动法规宣传,在区工商局3个ban证大厅及5个劳动保障所和小拐乡下发劳动用工备案通知1.5万份,发放劳动法规宣传材料及《劳动合同》文本2万份。并配合市劳动局进行用工备案公告,完成劳动用工备案的企业通知工作。
三、制定了《克拉玛依区群体性劳动争议应急处置预案》,通过应急预警,协调处理亚东公司集体争议,与区总工会配合帮助企业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协调处理了克拉玛依首佳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20多名员工的工资支付问题,兑现工资24万、社会保险费补缴8万。帮助汇利公司在解散修井队工作中的劳动关系处理问题,引导10多名农民工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没有发生集体争议和上访事件。
四、开展了“母体单位与改制企业工会帮扶协议的签订”工作的方案,完成母体单位与改制企业签订帮扶协议有38家任务。
五、修改完善了《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增加了私营企业参加评比表彰的比例,完善了评优被表彰企业的复验制度,建立先进单位考核后不合格摘牌办法。联合区总工会完成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比和表彰工作,授予10家企业为“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14家为优秀企业、45家为先进企业称号,荣誉企业中私营企业占43%。
在已享受政府培训和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中按照“双百双规范”标准(即,集体合及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社会保险应建率达100%,工资支付规范,用工行为规范)与企业签订《双百双规范协议》103家。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1、“用工荒”和“就业难”的就业矛盾凸显。
分析:用工单位对人员素质要求比较高,国家事业单位及改制企业提供岗位需求都以高学历、高技能为主,然而大多少数民族高学历、有专业技能的失业人员期望值较高,不能正确定位,尤其是他们的家长就业观念仍然比较落后,非油田、非国有单位不去,造成很多岗位招不上人,对于低学历、低技能的失业人员又无法满足用工单位用工需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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