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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并发症的归责与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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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未能www.xxk123.com(www.xxk123.com)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学者们认为,i缶床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包括结果预见义务和危险回避义务,前者指医务人员应对将发生损害后果有预见的义务,而后者是指医务人员有采取措施避免这种损害后果发生的义务。如果应当预见损害发生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没有采用有效措施加以避免损害发生,就可认定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失,当然难以避免的损害情形除外。因此,在判断医务人员是否应对患者并发症的发生承担责任时,应注意研究其是否对这种并发症的发生尽到了应尽的注意义法律与医学杂志20xx年第10卷(第1期)务,包括结果预见义务和危险回避义务。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首先,医务人员是否已经预见到患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正如上述,并发症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预见的,如股骨远端骨折可能会导致胭动脉损伤,食管癌切除术并食管胃吻合术后可能会发生吻合口瘘,甲状腺手术可能会损伤喉返神经等。如果应当预见而未能预见到并发症的发生,则说明医务人员未能尽到结果预见义务而构成医疗过失。其次,医务人员是否已将可能发生并发症的情形告之患者。《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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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未能 www.xxk123.com (www.xxk123.com)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学者们认
为,i缶床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包括结果预见义务和危险回
避义务,前者指医务人员应对将发生损害后果有预见的义
务,而后者是指医务人员有采取措施避免这种损害后果发
生的义务。如果应当预见损害发生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
而没有采用有效措施加以避免损害发生,就可认定医务


员存在医疗过失,当然难以避免的损害情形除外。因此,在
判断医务人员是否应对患者并发症的发生承担责任时,应
注意研究其是否对这种并发症的发生尽到了应尽的注意义
法律与医学杂志20xx年第10卷(第1期)
务,包括结果预见义务和危险回避义务。具体可从以下几
个方面加以分析。
首先,医务人员是否已经预见到患者可能出现的并发
症。正如上述,并发症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预见的,如股骨远
端骨折可能会导致胭动脉损伤,食管癌切除术并食管胃吻
合术后可能会发生吻合口瘘,甲状腺手术可能会损伤喉返
神经等。如果应当预见而未能预见到并发症的发生,则说
明医务人员未能尽到结果预见义务而构成医疗过失。
其次,医务人员是否已将可能发生并发症的情形告之
患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
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
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上述
法律条款规定了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如果医务人员未能
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其治疗措施可能带来的医疗风险,则可
以认定其违反了法定的告知义务而构成医疗过失。
例如,某年轻女性患者因左眼复发性结膜囊肿到上海
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出院时发现左眼无法睁开,经再次手
术治疗仅略有好转。经当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
医院的诊断和治疗并无不当,左眼上睑下垂属术后并发症,
故不属医疗事故。患者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医
院在手术前未告知可能引起该后遗症,请求法院判令医院
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损失
共计25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鉴定部门的结论不能证明
医院有过错,故一审判决驳回其起诉。患者向当地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医疗关系
中,患者享有两项基本权利:(1)充分了解医疗活动所含风
险的权利;(2)获得适当、合理治疗的权利。医院相应负有
两项义务:(1)详尽告知患者手术及特殊治疗的风险,并征
得患者对该治疗手段的同意;(2)进行适当、合理的治疗。
被告医院术前与患者家属谈话笔录只对术中囊肿界限不
清、分离困难,术中出血,术后感染,术后睑球粘连,误伤眼
球内其他组织等可能发生的问题加以说明,并未将术后可
能发生提上眼睑肌断裂的并发症告知小陈。因此,该医院
未完全明示术后风险,致使患者丧失了选择手术与否的机
会,并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由于患者的
损害状态系多种因素造成,如自身病因导致了手术和手术
并发症,她也在客观上选择了手术,因此,法院认为医院应
承担80%的赔偿责任,判决改判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误
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车旅费、精神损失费共计6万余
元。
再次,医务人员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诊疗措施以尽可能
避免并发症的发生,即是否履行了结果回避义务。并发症
的相对可避免性决定了在一定的条件下,只要医务人员加
以充分的注意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发症在一定
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例如在剖宫产手术中,手术医生应
特别注意防止损伤患者的输尿管。再如,在甲状腺切除手
术中,经常发生喉返神经损伤,其发生率约为0.5% ,大多数
是因手术处理甲状腺下极时,不慎将喉返神经切断、缝扎或
挫夹、牵拉造成永久性或暂时性损伤所致。少数也可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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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或瘢痕组织压迫或牵拉而发生。因此,在进行手术时,要
求手术医生对甲状腺周围的神经予以充分的注意,以避免
造成神经损伤。据报道,北京某医院由于耳鼻咽喉一头颈
外科医师非常熟悉颈部和甲状腺的解剖,因此他们在行甲
状腺肿瘤手术时,喉返神经损伤和甲状旁腺功能损伤的发
生率几乎为零。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并发症的可避免性是
相对的,在临床实践中,有时即使医务人员对并发症予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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