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变生产方式,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
立足实际,依托饲草饲料和农副产品优势资源,按照自治州确定的“东经西牧”发展战略,科学布局畜牧业优势区域。稳步发展草原畜牧业,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草原畜牧业要进一步完善牧民定居配套建设,大力发展饲草料种植业,逐步向“暖季放牧、冷季舍饲”方向转变。农区畜牧业要积极倡导健康养殖,推广标准化舍饲圈养和规模化养殖,逐步实现“人畜分离”、“场村分离”;要突出抓好牛羊育肥增值,稳步发展奶牛业,提升畜禽产业化基地建设水平。大力发展家庭牧场和标准化养殖小区,通过示范,带动全县畜牧业生产方式变革。
(二)强化牲畜品种改良,促进优质高产高效
继续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广优质冻精冷配改良,通过冻精补助,强化竞争机制,大力培训提高改良员技术水平,扎实完成牧区引进优质新疆褐牛种公牛20头、农区冷配改良黄牛4900头工作任务。依法加强对公牛的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种公牛档案,强制去势农牧区土杂种公牛,实现农区无公牛、牧区无土杂种公牛的目标。
依法重点加强对引进的各类种公羊的审查和管理,防止引进不合格种公羊导致优良遗传资源流失。要积极引导农牧民引进优质肉羊品种,推广应用杂交改良技术提高肉用羊生产性能;继续支持细毛羊核心群养殖户引进细型或超细型细毛种公羊,改良提高核心群细毛羊品质;引进优质白绒种公山羊改良绒山羊,提高绒毛白色纯度和产绒量。
(三)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
层层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动物防疫一票否决制。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及时扑灭的方针,坚持强制免疫和自主免疫相结合,按照政府保证密度、部门保证质量的原则,加强动物防疫工作。要认真按照国家农业部《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调整意见》精神,做好春秋集中免疫和月月补针工作,切实做到强制免疫率达100,实现“春秋免疫、月月补针、免疫常年化”。要加强免疫监测预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从今年开始,县兽医站将对免疫畜禽进行两次免疫效果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报告。积极开展疫情测报工作,疫情测报信息上传率达到100。积极开展畜禽标识工作,努力提高畜禽标识率,建立和完善畜禽标识及其疫病溯源系统。要加强动物防疫档案管理工作,动物防疫卡发放率达到100。确保全县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继续推进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体系。20xx年要全面完成县级兽医机构改革和人员配置工作,完善基层站“三权归县”后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完成25名村级防疫员的设置和培训工作,建成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监督网络体系。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依托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对5个乡镇场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进行新建、改扩建,配套动物防疫检疫设备和自动化办公设备等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服务条件。同时,要认真按照自治区乡镇畜牧兽医站项目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设计和建设。此外,要认真做好县动物检疫监督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保证项目建设按期完成。
结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规范活畜交易市场和屠宰场。今年,完成新建昆得仑牧场活畜交易市场、安乡里格乡牛羊定点屠宰场建设任务。同时,认真执行“活禽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积极完成禽类屠宰点与活禽交易市场的分离工作。年底前,将活禽经营市场迁出人口密集区。
强化动物防疫检疫监督,落实市场准入制度。要严把市场准入关,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产地检疫、活畜交易市场、牲畜定点屠宰场、乡镇集贸市场、畜产品加工游戏运输领域和餐饮业的畜产品管理等工作上,依法严格根据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工作。
切实抓好兽药、饲料监察、种畜禽管理、奶业管理、动物诊疗、疫情监测等监督执法工作。完善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动物疫情体系管理规范》,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四大慢病”和国家规定的其它动物疫病常规监测工作,随时掌握疫情动态,有效指导动物防疫工作,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四)抓好草原生态保护系统工程建设,切实做到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资源
切实抓好以草定畜工作。20xx年,在完成草原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定出草畜平衡实施办法,逐户核定载畜量。从抓牲畜转场入手,统一牲畜转场时间,建立转场卡制度,牲畜转场时设卡重点核查牲畜头数,确保以草定畜工作顺利进行。以塔秀乡为草畜平衡试点乡,探索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