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层税务机是建立“两型社会”社会价值观念体系的先行者。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观念是行为的动力。因此,要让全社会的人都参与到“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实践中来,就必须要
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两型社会”要求、体现“两型社会”精髓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有了这样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就能让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组织和个人,都以此为标准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纠正,从而让“两型社会”建设活动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同时也会在全社会中不自觉的深入开展。而当前,我们的“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刚刚启动不久,社会的认知度、参与率都还不高,要促进“两型社会”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的迅速建立,就需要社会有一大批的先行者和推动者。基层税务机关作为社会经济建设活动中的管理者,其行为理念对社会经济组织的影响即时、广泛而深刻,如果基层税务机关能快速而坚决地依据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的价值观念体系来行政,必然非常有利于促进广大纳税人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也迅速建立起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的价值观念体系。因此,基层税务机关务必要当好建设“两型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先行者。
3、基层税务机关是构建“两型税收体系”的建设者。建设“两型社会”,就必须要有符合建设“两型社会”需要的税收体系与之相适应,尤其是在改革初期,这种需求更加重要。因为“两型社会”建设的改革,起步的就是经济改革,要在经济改革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能实行社会改革,这也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必然。如果在以经济改革为重点的起步阶段,没有适应其需要的税收体系进行支持,甚至是一些反其道而行之的税收体系在起作用,必然会对“两型社会”建设产生重大的消极阻碍作用。目前,我国的税收体制和政策当中,确实还存在着不少与建设“两型社会”要求相矛盾的东西,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时候迫切需要加以改革。我们基层税务机关作为“两型社会”的建设者和税收政策的执行者,对其矛盾有最直接的感受和最全面的感知。因此这就要求每一个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时时刻刻关注这一方面的问题,并积极进行思考,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从而不断地为上级税务机关改革税收政策体系提供客观依据,使适应“两型社会”建设需要的“两型税收体系”早日建立与完善。
4、基层税务机关是建立“两型社会”产业结构的引导者。要建立起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的经济体系,建立与“两型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产业结构是重中之重。只有产业机构符合“两型社会”的要求,经济结构才能符合“两型社会”的要求。而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区域内的产业结构调整,不仅是计划部门的事,基层税务机关在这一方面也能起到引导者、规范者的作用。虽然从税收作用这个方面来说,只有税收政策的差异才能对产业结构的形成产生重大的影响。而且从表面上看上去,基层税务机关的行为也是难以对产业结构的形成产生作用。但实质上,任何一项政策的执行,到了执行者手中,能否与政策的制定者保持一致,是该项政策能否取得最大成效的关键。因此,调整产业机构的税收政策,基层税务机关能否不折不扣地执行也很关键,如果基层服务机关能全面深刻地理解调整产业结构税收政策的意图,在实践中坚决按照政策、意图去解决实际问题和矛盾,就能引导其所在区域的产业结构沿着政策制定的方向发展。如果不能,就可能影响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意图的实现,至少也会减慢其调整进度。因此,我们对基层税务机关在“两型社会”建设实践活动中,充当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者、规范者的角色作用也不可忽略。
总的来说,基层税务机关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是非常广泛的,而且其主要作用也会随着改革进程的变化而不断地改变。这就要求我们基层税务机关的领导者及时把握其变化,才能最充分的发挥基层税务机关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巨大作用。
二、对充分发挥基层税务机关在“两型社会”建设中作用的建议
要让基层税务机关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这就要求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税务机关的领导者,要对“两型社会”建设的内涵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只有在把握了“两型社会”建设的基本内涵的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其作用。
“两型社会”建设,虽然从名字上看是“两型”,但其目标则是“生态、经济、社会”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从表述内容上简单理解,“两型社会”建设就是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但这绝不是一般意义上单纯的依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来推动社会发展,其本质上的要求是实现“会、经济、环境”这一复合生态系统的综合平衡,从当前“两型社会”建设刚刚起步的现状来看,基层税务机关要在建设“两型社会”中发生作用,当务之急是必须在这一总的指导思想引领下,做好如下几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