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更新教育培训形式,提高教育培训效果。我们在培训方法上,突出灵活性。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脱产培训和在职学习相结合,专家、领导授课和干警座谈相结合,正面典型引路和反面案例警示相结合,课堂教学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相结合等方式。比如在开展的“牢记职责警钟长鸣”专项教育活动时,为增加教育培训效果,引起震撼,我们精心选择身边反面典型,利用两个上午,举办了两场警示教育现场会。请兄弟单位送来1名和我们监狱关押的3名具有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服刑人员,这4名服刑人员4名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失职、渎职犯罪,具有公务员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和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服刑人员声泪俱下的现身说法,警示监狱人民警察从他们身上受到警示、受到教育,更加珍惜公务员身份,珍惜人民警察岗位。监狱600多名人民警察分两批全部参加,效果也非常好。为深化教育培训效果,打造完善学习交流平台,我们利用“宣传橱窗”、《一监通讯》,开辟“干工专版”,并选登部分优秀心得体会文章,增强人民警察学习的兴趣,促进人民警察内化学习知识。此外,为解决工学矛盾,我们还实行动态的培训时间调节模式。
(六)充分整合资源,优化师资队伍。近年来,我们内培外联,充分整合资源,构筑了一支知识结构完善、专兼职相结合优良的师资队伍。一方面,我们着力培养自己的师资队伍,让既有较高学历,又有实践经验,还有一定的课堂授课能力的同志担任教学任务。特别是各个业务科室的科长同志,他们一般学历高、素质高,对政策领会到位,大部分是本领域业务方面的行家里手,有的同志甚至是我们监狱系统某方面的专家,因此,大部分业务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授课任务,由他们承担。另一方面,我们充分利用所处古城文化底蕴深厚、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聘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高校的专家、学者为我们授课。我们请高校文学院的教授来讲罪犯个别教育语言运用与技巧,请法学院的教授来讲与监狱工作有关的法律的立法背景与相关内容,请省委党校的教授讲党和国家政策的出台背景,请医院的业务院长讲养生与保健,请检察院院长讲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及防范,请律师协会会长讲执法过程中的自我保护,请家庭教育协会的秘书长讲自我完善与子女教育,请文明办的主任讲职业道德与家庭美德,请省精神病医院的临床专家讲心理卫生与自我调释……我们还聘请省厅、省局的领导、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老师来为我们解疑释惑。我们甚至把司法部、中央党校的专家、学者都列入了师资库。从而建立了一支素质好、数量足、优势互补、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此外,我们还购买余世维、曾仕强等管理大师、演讲名家的现代管理、中国式管理讲座光盘,组织广大干警观看学习。对cctv的优秀栏目更是特别关注,象《今日说法》、《我们》、《焦点访谈》等,发现有与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节目,就及时与央视有关部门联系,购买光盘。今年5月份央视综合频道《我们》栏目播出的纪念汶川地震一周年节目“人性光辉闪耀时”,甚至在光盘没有面世时,就下载有关内容组织广大干警观看。由于立足监狱工作实际,又突破自身资源的限制,从而构筑起了制度保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师资雄厚、效果显著、广大干警喜闻乐学的大教育格局。
三、对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理性思考
笔者在上文已经谈到,基层工作任务重,要求质量和标准高,警力不足问题也不是短时间就能解决的,人民警察素质和能力需要不断提高又是需要贯穿其整个职业生涯的。而现有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省级司法警官学院和司法干部学校、各监狱培训机构共同组成的监狱警察教育培训体系和网络中,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省级司法警官学院和司法干部学校其培训对象、时间都具有严格的条件,大量的、日常的、与监狱工作结合更加紧密的、对监狱工作更具有促进作用的培训需要监狱来承担。因此,需要完善三级教育培训网络,强化基层监狱警察教育培训工作。
(一)更新教育培训理念。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警察切实从思想上树立“向教育培训要素质,向素质要战斗力”的理念,明确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事关监狱工作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是监狱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让他们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对提高岗位履职能力、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监狱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使他们认为来参加培训是为未来投资,是为生存而学,为发展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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