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文管理
(一)要求。本办制发的各种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 www.xxk123.com (www.xxk123.com)理办法》,按照拟稿、审核、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进行,使之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机关或领导的指示及有关规定,并做到观点明确、条理清晰、结构严谨、表述准确严密、文字简炼朴实、用词用语准确规范、文种格式使用正确。
(二)发文程序。
1、本办制发的文件
(含工作动态、会议纪要、请示、汇报材料,下同),按业务性质,由具体业务主办科室草拟,报人事秘书科审核后,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主任签发。
2、以本办为主,联合其它部门制发的文件仍按照以上程序处理,由人事秘书科核稿后,办主要领导审签后,由经办人或人事秘书科人员负责送有关部门会签。
3、本办以市委、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制发的文件,按照以上核稿程序处理后,由经办人员或人事秘书科人员负责送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处理,有关市领导签发。
4、本局为市委、市政府领导起草的会议报告、讲话材料,按以上程序处理。
5、所有以本办名义下发的文件,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均应交人事秘书科进行审查、编号、登记、缮印,业务主办人员应予以协助。文稿清样印出后,在人事秘书科校对基础上由职能科室校对无误后,再由人事秘书科将文件清样送主任阅后,方可盖印发送。
(三)归档。
发文处理完毕后,应根据《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的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收集齐全,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并及时输入计算机。常用文件由人事秘书科统一复制,发各科、队、站备用,保证不丢失、不泄密。
四、移交清退
本办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所有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五、责任追究
公文办理人员应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若出现遗失、错误、泄密等情况,追究经办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