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退休是指员工到一定年龄
,从工作岗位上退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事活动。通常情况下,公司员工具备下列条件时,应予以退休:
(1)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2)因公致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工鉴定委员会确证者。
3.11员工在距法定退位年龄的前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应向其送达“退休通知单”,自核准退休的次月起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养老保险待遇。
4人员调整的交接管理
4.1职位交接时,移交人应填写《职务交接清册》;填写职位交接清册内容说明:
4.1.1部门人员名册及单位部门人员工作说明:
(1)如果是部门经理人员(部门经理助理职位以上人员),应详细说明自身工作及职务;列出本单位所属人员名单;并说明各人工作职务内容;
(2)如果是部门一般人员时,仅详细说明自己本身工作内容及处理方法。
4.1.2现金、有价证券、帐表、凭证说明:凡职务上有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帐册、报表及各类凭证者,应列出明细清单,详细点交清楚,如有不符,又未能提出正常理由者,除负赔偿责任外,尚需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裁。
4.1.3资财、成品、财产、设备、器具说明:凡职务上有经管器材、成品、财产、设备、器具的,应将说明书、明细表及设备配置等逐项一一点交给接交人。
4.1.4信、戳记说明:凡职务上有经管各项印信、戳记者,应逐一点交给接交人,如冠有职衔的印信、戳记、名片应予以销毁。
4.1.5办及未完成事项:如在职务内有计划中拟办理或已局部进行的工作也应一一列表详细说明,转交给接交人。
4.1.6职务交接完毕后,填写《职务交接清册》及所列各项明细,正本交给公司行政人事部存档,部门、接交人、移交人应保存影印本。
4.2公司部门经理助理职位以上人员交接时,应由行政人事部监交;
4.3公司部门业务经理及以下人员交接时,由部门经理。
5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
6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上海******有限公司
20xx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