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度村(社区)级目标管理考核
年初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村(社区)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镇党委、政府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访群众、看实地等形式对照目标考核逐条打分排名,按目标管理验收得分,计算各村(社区)村(社区)干部的绩效补贴,其绩效补贴总额为下拔到村(社区)经费总额的20%。
三
、村(社区)干部的待遇
(一)政治待遇
1、政府重大决策征求村(社区)干部意见。
2、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村(社区)干部”评选活动,强化村(社区)干部的荣誉感和身份意识。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村(社区)干部(含下派和招聘工作人员)的,可优先作为下届村(社区)换届选举推荐候选人和社区聘用工作人员。
3、市委、市政府及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贯彻至村(社区)干部。
4、每年开展1-2次征求村(社区)干部对工党委、政府的意见和建议活动。
(二)、经济待遇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及村(社区)、支委全体成员的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补贴及年终补助组成,其中基础工资由镇财政所统一发放,绩效补贴及年终补助则在年度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
1、基础工资
正职: 元/月(书记兼主任 元/月)
副职: 元/月(包括村(社区)、支委员)
2、绩效补贴
按下拨到村(社区)经费总额的20%并结合考核分值发放。
3、年终补助
具体数额根据各村(社区)年终目标管理验收得分情况而定,数额不超过年度下拨到村(社区)经费总额的30%。
村(社区)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的奖惩在年终绩效补贴中一并兑现。超过规定职数由村(社区)级聘请、聘用的村(社区)干部待遇,参照以上标准由村(社区)自行负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