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财务部各项管理工作,分配财务人员工作任务并做好监督、考核、评价、奖惩工作;做好业务培训和传、帮、带,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6、负责协调与银行、税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系,按时上交财务报表和各种税
费。
7、完成书记院长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会计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时报帐。
5、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定期分析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
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
7、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抵顶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现金出纳帐簿》及《物资资产帐簿》等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物资出入、资产变动凭证,每日登记现金收付、物资出入库及资产变动情况,做到帐证、帐款(物)相符。
4、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填开支票必须登记支票使用簿,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
5、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帐目处理并配合银行做好帐目核对工作。
6、经常深入各部门了解办公用品等易耗物资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保障正常工作的开展。
7、根据各部门申购计划和领导指示采购、保管各种物资,并严格入库验收制度。
8、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程维修部部长职责
工程维修部部长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工程维修部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1、依据院党政领导的决策、指示组织进行改扩建工程的立项、预算、招标、施工、验收、结算等工作。
2、经常深入生活、经营场所对院所属房产及附属水电等设施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工程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结算工作。
3、对于部门报修的维修项目,根据性质及时指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督查和结算工作。
4、对所属人员进行管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做好考评、考核、奖惩等工作。
5、完成院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电设备维修工职责
1、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熟悉、了解各种设备的性能、工作原理。
2、经常深入各部门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做好保养工作,使它们处于良好状态。
3、根据指令做好故障设备的维修工作。
4、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泥水(木)维修工职责
1、根据指令、通知做好泥水方面的修补、小额改建工作。
2、根据指令、通知做好门窗、床等木工维修工作。
3、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绿化美化部部长职责
绿化美化部部长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绿化美化部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1、根据院领导指示和院内建筑格局制定绿化美化规划并付诸实施。
2、带领所属人员根据规划做好栽树、养花、植草等绿化美化工作,做到“黄土不朝天”,为顾客营造赏心悦目的休闲、娱乐环境。
3、组织所属人员做好花木、草皮的养护工作,做到定时浇水、施肥、剪枝。对乱折花木等损坏行为制定惩罚措施并付诸实施。
4、组织所属人员做好生活、经营场所环境的保洁工作和垃圾清运工作。
5、对所属人员进行管理、工作分派、考评、奖惩等工作。
6、完成院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保安部部长职责
保安部部长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保安部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1、负责与驻在地公安派出所、联防队联系,协调关系,了解、掌握周边社会动态和治安状况,实行警民联动,及时、正确处理治安事件,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2、组织人员做好门卫、经营场所、财务、各种仓库的安保工作并定时不定时组织人员巡逻,盘查可疑的人和事。
3、根据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人员对本院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更换,对有关员工进行简单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教育,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对所属人员进行专业学习、训练,提高他们的防卫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所属人员的管理、考评和奖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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