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每年度局核给各处室一定数额的学习经费。按实有在岗人数,根据处室选定理论、专业的学习书籍和个人选学书籍,在次年度凭所购书籍、发票经党办核签后向局办公室报销每人不超过100元的书刊费,对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处室、个人不予报销。书籍应妥为使用、保管,报销后
,书籍统一交局培训中心或局阅览室转为公用阅览书籍。
二、机关调研制度
(一)调研目的与要求
1、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也是决策实施中了解情况、掌握全局、总结经验的重要步骤,同时也是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基层,集中群众智慧的有效途径。
2、调研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江苏气象事业发展中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化部门改革和加快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基层台站普遍关心,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基层台站积极开拓创新,具有推广示范作用的工作实践。
3、各级领导应根据各自分工,将调研作为重要工作职责来履行,要确定当年的调研计划和任务,深入实际,做好相关工作。调研结束后,领导应个人撰写或组织撰写调研报告,其中局领导应在省局党组会议、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以及其它会议上报告调研情况,各处室负责人应在本处室或根据安排向全局报告调研情况。
4、调研工作必须面向江苏气象事业发展,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着眼于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要求选题有针对性、前瞻性、战略性,不仅准确提出问题,更要全面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措施。
5、调研工作应在上一年年底立项(立项书格式见附件),经办公室汇总后,送局领导审定,确定当年的调研计划。局办公室根据调研计划,安排预算经费,以保证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6、机关调研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要突出重点、抓好协调。参与调研的处室和干部要做到调研前有计划、有立项、有提纲;调研中,深入一线,深入职工,将调研和对基层的指导、交流、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调研后,要及时归纳、总结,反对调研走马观花,调研报告浮而不实。要防止出现课题立项内容重复或相近、多项调研时间集中、地点集中的现象。
(二)调研的组织与实施
1、对确定的调研项目,各处室必须认真按《调研立项书》组织实施,按调研的目的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调研任务。
2、调研要坚持好的作风,尽量避免给基层造成不便,切实将调研和省局对基层工作的管理、服务、指导、沟通、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努力控制调研成本,充分利用网络、书刊、交流材料等各种渠道,更多、更全面地获取信息。到基层调研要遵守党风廉政的各项规定。
3、切实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工作。充分应用调研中了解的信息、经验,在工作决策和机关管理、指导、服务等方面转化为实际效益。重要的调研报告,经省局领导同意可以文件或专题报道等形式印发全省气象部门。
三、学习、调研的考评
机关各处室开展学习、调研的情况,是全面衡量本处室全年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是各处室年度行政效能建设、文明处室创建和干部年度考核等评优的基本依据之一。
(一)学习情况的考评。
分别由机关党办和各处室按月记载,党办半年核查,年终由局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总考的办法进行,采取记分评定,总分为130分。
1、对处室的考核
(1)本处室按机关党办学习计划组织的集中学习,占30分。考核学习记录本(要求详细记载学习次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参学人员、讨论情况、处级领导签名等)。
处室无年度学习计划的或学习计划制定马虎、敷衍了事的,扣5分。
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每少一次或每次少于1.5小时的分别扣1分;
每次参学人数(因公请假获准的除外)不低于应学人数60,低于60扣1分。每年参学人次低于应学人次(经单位批准易地脱产培训和挂职、长期出差的人次除外,简称除易地外出人次,下同)60的扣2分,低于50的扣4分。
学习无研讨发言记录或记录马虎,每次分别扣2分或1分。
编造、补记学习记录的,发现认定1次,扣2分。
(2)本处室选学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的集中学习,占30分。考核学习记录本(要求详细记载学习次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参学人员、讨论内容、处级领导签名等)。
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少一次或时间少于2小时分别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