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海事人员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防微杜渐。特别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将个人行风情况,纳入绩效
考评,并与个人评先评优挂钩。着重抓好重点岗位的监督,着力从源头上抓好行风建设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让违法违纪者远离海事执法队伍。
(三)把行风建设与提高队伍素质结合起来。
建设一支高素质队伍是建立良好行风的根本保证,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培养,努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1、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大胆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团队。对理论素养好、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干部进行重点培养,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帮助他们拓展海事、船检、法律等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为干部顺利轮岗履职奠定良好的基础,使干部队伍焕发生机和活力。
2、多途径开展素质教育。一是抓政治理论的学习教育。政治是灵魂,思想是先导,教育是基础。通过坚持不懈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海事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知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请老师对重点内容进行集中辅导、专题讲座,加深干部职工对政治理论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二是抓思想道德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要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突出宗旨教育、“三观”教育,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增强爱国情感,继承优良传统,发扬革命精神。着重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三是抓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坚持学习制度,每周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时俱进,抓好海事行风工作,积极创造有利发展的良好水运环境。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主动融入、主动呼应、主动对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以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意识,从长远入手,细心谋划。通过扎实开展渡口、渡船、工程船、小机船、低质量船舶、超载、运载危货物等专项整治,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认真落实好水上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为地方水运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优质服务、规范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把群众的利益作为海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转变观念,为服务对象提供主动式、关心式、全程式的贴心服务,在服务中树好形象,实现由被动型服务向主动型服务的转变,杜绝“生、冷、硬、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通过发放“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意见表,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听取行风监督员意见反馈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