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消防隐患很大。老城消防问题不容忽视,尤其是剧院路、复兴街、槐花街一带大量土木或木结构建筑互相毗连,耐火等级底,商业与居区混杂,许多易燃易爆的成品或半成品随意堆积,用电线路、设施和设备老化,线路乱拉乱扯现象普遍,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发生。老城消防设施缺乏,安装不够规范,消防
水源十分缺乏,巷小并纵横交错,不少街道消防车辆难以通行,一旦火灾事故发生后果不堪设想。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密集、缺乏规划和管理滞后。
4、公共设施缺乏。除景谷花园和老年活动中心外,老城特别是核心区几乎没有体育健身、文化广场、主题公园等公共活动设施和场所,无法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据市政部门统计,老城核心区的公共绿地不超5000平方米,绿地率只有1.3%,与省卫生县城评估标准老城绿地率25%的要求相差巨大。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缺乏规划和长期“见缝插针”无序建设,致使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无处立足”。
5、居住环境较差。城市违章建筑或构筑现象比较严重,占道经营屡见不鲜,脏、乱、差现象无法彻底根治,市民居住环境得不到有效改善等。老城区还有相当部分民宅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土木结构房子,较为破旧,没有配备卫生设施,房子的日照、采光、通风性能都较差。老城存有大量的段头小弄,沿弄的居民和经商的小贩给周围的环境容量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街弄卫生管理难度很大,多方整治难以凑效。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老城区人口集聚超负荷,管理服务相对滞后。
三、老城改造需处理好的几对关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全面健康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已是不争的事实,旧城改造成为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在许多地方得到了充分印证。旧城改造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联度大”的城市建设工作,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和适度保护。我县的老城改造应从战略上认真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1、改建与保护的关系。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各地都会碰到旧城改建与建筑保护的矛盾。旧城改造可以说是城市建设者给城市动“手术”,实现城市各区块功能的良性互动,使整个城市充满活力,不断地提高城市对人口和产业的吸引力,从而推动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给城市动“手术”,对原有的“器官”不能全割除,也不能一点都不割除,否则那就不是“手术”。一定要在认真调查,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编制城市控规和修规,明确哪些应割除,哪些应保留,哪些应通过“整形”加以丰富和美化。我县与丽江、绍兴等城市有所不同,石头建筑构筑散乱无序,历史文化古迹不成规模。针对老城改造而言,改建和保护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没有是非之分,只有主次之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们认为老城改造应以区块改建为主,局部保留修复为辅。通过合理保护修复手段,尽量保护好城市现有古迹文化遗产。
2、疏散与居住的关系。旧城改造必然会涉及到老城区人口迁移和原区块功能转换等问题,我县老城改造应加强对老城区人口迁移走向和区块功能转换定位问题的研究分析。我县老城区特别是核心区0.4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集聚了1.5万人,人口密度达到3.75万人/平方公里,建筑密度高达68%,绿地率仅为1.3%;新城区2.86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仅集聚了3.89万人,人口密度为1.36万人/平方公里,建筑密度为22%,绿地率达43.8 %。通过以上数据对比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老城改造不能原拆原建,应采取 “人口疏散、交通疏散、功能疏散”等措施为城市改造留出空间,将老城区的常住人口逐步迁移到新城区去,将老城区的行政办公、居民住宅、金融商贸、低段教育、卫生医疗等功能逐步转换到新城区来,实施新老城区“功能互补、区域互动、整体推进”的城市建设战略,切实以解决好老城人口密度大和新城人气淡等问题。
3、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旧城改造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没有足够的财力保障是不可能搞好旧城改造工作的。思路决定出路,思路决定财路。我县的老城改造工作,一定要用市场经营的理念,遵循市场规律,借助市场机制,实施市场运作,科学编制区块规划,精心包装各类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老城改造中实施拆迁地块公开出让、城市公用设施有偿使用等经营城市机制,鼓励老百姓根据规划投资沿街房屋立面改造,促进投资多元化、社会化,推动老城改造顺利实施。当然,有些项目市场运作是有困难的,只能依靠政府投入,比如“城市桥梁、市区道路、地下管线、公共绿化”等方面的项目。因此,我们认为,在编制老城区控规和修规时,在研究分析区块功能定位时,应进行必要的经济效益分析,局部区块政府可以贴资建设,但老城改造项目总盘子应该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不然,政府无法承受也不应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