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得以加强。
20xx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与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气象台密切合作,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成功预报多起群fa性地质灾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呈年下降,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成效显著。
4、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我市已完成3个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一方面基本查明了这些地区的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另一方面通过逐村走访,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为地方政府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奠定了基础。
5、地质灾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地质灾害性评估制度规范化。
一是严格资质审查,建立诚信评估体系;二是严格成果审查,对于**市评审的报告建立了由国土、建设、交通、铁路、水利、煤炭等部门专家组成的报告成果审查专家库,保证了地质环境类报告的质量;三是组织培训,对资质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各类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这些工作确保了地质灾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质量。
6、扎实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1996年以来,向部、省争取专项治理资金和补贴,实施了湘东铁矿、炎帝陵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勘察与治理工程。消除了一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7、地质遗迹保护得到了有效保护
我市攸县酒埠江境内发现岩溶地质遗迹,区内溶洞密集成群(已发现156个),多层发育,规模宏大,景观丰富,造型奇特,是湖南乃至全国位置最东、规模最大的溶洞群,也是我国小区域内岩溶地貌体系最完整的地点之一,堪称我国的“溶洞世界”和“洞穴博物馆”。20xx年申报建立了酒埠江省级地质公园,20xx年又获评为国家级地质公园。
三、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全市只完成了攸县、茶陵县和炎陵县3个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醴陵市在进行中,还有**县和市区范围内尚未进行调查与区划工作,全市交通干线、铁路、大中型水利枢纽、大中小学校、主要城市也未开展专项地质灾害基础调查,我市地质灾害类型分布现状、形成规律、发展趋势、危害程度、潜在经济损失等情况尚未全面系统性基础资料,亟待进一步查清。
2、防治资金严重不足
在我市已经查明的611处地质灾害体中,得到有效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的只有17处,不足3%。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投资机制尚未建立,投资主体不确定,来源渠道未落实,防止经费严重不足。地质灾害防治仍然处于被动状态,主动和有预见性的防灾减灾工作仍处于较低水平。
3、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尚不完善
全市大部分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县(市、区)为基础的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尚未健全,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无专项资金来源,缺乏基层专业人员。群测群防基础工作开展难度大,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较弱。
4、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有待加强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起步于近几年,尚处于经验探索阶段,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专业化设备极为缺乏,国土资源、建设、水利、铁路、交通、气象等部门统一和相互联动的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尚未形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处置突发重大地质灾害事件综合能力仍然较低。
5、矿山生态环境管理职能不清
现在的矿山环境的管理职能部门由多个部门承担,环保、国土资源、水流、林业等部门从各自职能的角度进行管理,管理难以到位。
6、古生物化石管理和地质遗迹保护法律仍是一个空白点。目前只有地方法规或部门规章。
四、今后工作建议
(一)、加强法制建设,加快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保护立法步伐,国家将古生物和地质遗迹保护立法列入议事日程。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二)、摸清底子,掌握全市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情况。充分利用驻我市地质勘察队伍的技术优势,对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开展系统的大规模调查与建档,为防灾减灾提高基础依据。
(三)、以上述工作为基础,利用现代技术,包括地理信息系统技术、遥感技术及群去、全球地位技术等,建立全市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监测及监控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的信息系统、危险性分析评价系统和防灾减灾决策支持系统,并通过网络传输的手段,实现信息的全社会服务体系,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