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编制上建立健全**公平贸易工作体系。
要加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贸易摩擦应对工作机构的建设,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为本地区做好贸易摩擦应对工作提供保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业务实际逐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机构,暂不具备条件建立专门机构的也要明确相关科室人员负责,并在条件具备时积极向编制部门申请成立工作机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分工协作,建立健全全省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体系。
4、采取措施引导从事贸易摩擦应对的中介组织的建立。
要加快推进专业性行业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应对贸易摩擦工作中的作用。省内各部门要在职能范围内指导建立有关产品的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消除行业管理和自律的空白。要制订相关政策鼓励中介组织为企业应对贸易摩擦提供帮助,发挥中介组织在贸易摩擦应对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必要时可代表行业利益应诉。
5、鼓励和支持建立贸易摩擦信息服务机构。
要从政策上鼓励和支持建立与贸易摩擦有关的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机构,广泛收集贸易壁垒信息,研究贸易摩擦趋势,了解和掌握世贸组织各主要成员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建立贸易摩擦信息库,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要鼓励和支持省内信息服务机构加强与国家有关商会协会以及其他信息服务机构的合作,建立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6、制订鼓励企业和中介组织开展贸易摩擦预警工作的政策。
要制订鼓励企业和中介组织开展贸易摩擦预警工作的政策,建立以数据库为依托,以企业主导、协会参与、技术机构支撑、政府引导的预警监测机制,对**重点进出口产品和重点出口市场进行监测。加强对大宗、重点产品出口情况和趋势的统计分析、预测和监控,及时掌握**企业出口产品可能遭遇国外“两反两保”调查的情况,做好国外对我产品进行贸易救济措施调查的预警工作。
7、制订强化和完善优化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
要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政策支持力度;要研究制定科学的产业发展政策,加快科技兴贸步伐,从政策上鼓励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快向效益导向型转变,以质量和技术取胜;要根据国家制定的《跨越国外技术壁垒的重点发展技术目录》和**实际,制定**需要重点发展的技术目录;要强化出口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健全名牌培育机制,争取更多企业列入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
8、制订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和采标的政策。
要制订支持企业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直接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项目建议,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要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引导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9、制订鼓励企业认证的政策,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
要突破发达国家的安全措施、社会责任措施和环境措施等对**出口的限制,必须制订鼓励企业申请iso9000认证、iso14000认证、sa8000认证等卫生、安全、环保和质量体系等国际认证的政策,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目录,并加强认证监管力度,大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
10、建立维护**产业安全的工作机制。
要建立由省商务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以及重点企业参加的**省维护产业安全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地通报**产业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建立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评价和启动损害调查程序的有关问题,共同做好维护**产业安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