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黑恶势力和民族派别势力仍然严重,各种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较多。村干部处于各种矛盾的交织点上,工作中有时不仅得不到理解和支持,而且还会受到人身攻击和安全威胁。某些舆论导向的偏差,也激发了群众对村干部的不满情绪。致使不少村干部产生了“与起得罪人,不如当村民”的想法。如六都寨镇阳家村支部书记廖昌任,几年前家中无缘无故起火,房子被烧毁损失2万多元,今年3月家中的一条牛、两只猪、一支狗又无缘无故死亡,经化验,均系中毒而死。怀疑是工作中“得罪”过的人所为,但又没证据。同时村干部待遇差是他们不想当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是经济待遇低。我县村干部的工资为1000到3000元不等,经济好一点和人口多一点的村能拿到3000元,经济条件差或人口少的村,有时还拿不到1000元。同时工资一般与工作绩效挂钩,往往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工作量大,收入偏低,家庭负担又重,使一些村干部难以承受。二是政治待遇差。这几年截断了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国家干部这一通道,使村干部觉得干好干坏一个样,政治上没奔头。三是退下后没想头。现在村干部基本上没有投养老保险,他们退下后,生活上没有保障,有时还要受些凉言冷语,挨些白眼。这些,严重影响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村级负债严重,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无力当。
现在大部分村都在负债运转,发展举步维艰。各项税费尾欠已成为农村工作的最大难题,少的几千元,多的数万元。村干部经济收入好一点的,用自己的钱垫,村干部贷款交农业税和其他任务的现象已相当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不少地方村集体经济发展停滞,除少数村有集体经济场或农贸市场可为村增点收入外,大部分村几乎没有什么收入,村里办任何事情都要向群众“伸手”,致使村干部常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一事一议制度难以操作落实,村一级运转更加困难。目前,村干部贴钱办事,工资报酬难到位,灾减、军属优抚正常的开支难保证,村干部在群众前说不起话等现象很普遍。
(四)个别村干部素质较低,思想保守。
一是少数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政策水平不高,工作能力不强。二是极少数村干部思想保守,占位思想严重,不愿发展党员和后备干部。三是个别村干部与村黑恶势力和宗族派别势力交织在一起,影响了村干部和党组织的形象。四是“等、靠、要”思想严重,自我发展意识差。强调客观情况多,发挥主观能动性少。如去年一些扶贫村因今年扶贫计划调整而没有纳入重点扶贫,少数村干部和群众就有想法,说:我们不靠政府,政府也不要靠我们。
(五)对政策法律认识模糊,民主法律意识不强。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已颁布实施多年,但相当部分的村干部和群众并没有进行认真全面的学习,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乡镇党委与村党支部、村民与村委会的关系认识模糊,对村支部领导核心作用、村民自治的内容和含义一知半解。如有些村干部认为村民自治就是“村官自治”,不愿接受乡镇的监督和村民的监督。有些村支书认为领导核心作用就是要包揽一切工作;有些村委会主任认为自己是村民选举产生,不愿接受村支部领导和乡镇政府的指导。部分村民受封建专制残余思想的影响,当家做主意识不强,没有实行村自治本应有的思想文化基础,对参与村务管理的自觉性不强,对村干部的监督不力,使村干部缺少制约。少数地方的村民甚至对村干部的换届选举漠不关心,致使选出的村干部素质低,不能完全体现全体村民的意志。
五、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政策法制教育,进一步理顺乡镇与村委会的关系,实现以人治村向依法治村的转变。
1、加强村干部、村民和乡镇干部政策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政策法制观念,依法治村。特别是要加强《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正确认识和理顺乡镇政府与村委员会、村党支部与村委员会、村民与村委员会几者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各村党支部要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村委会要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村民要增强当家作主和民主法律意识,主动参加对村公共事务的管理和监督;乡镇干部要加强政策法律、市场经济知识、农业科学技术的学习,提高指导水平。
3、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村社会风气,特别是对打击报复村干部的不法分子,要依法惩处,确保村干部人身财产安全,为村干部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