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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制度实施细则

[10-15 15:39:26]   来源:http://www.xxk123.com  规章制度   阅读:8430

导读:第十二条 权限第七款“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严重损失浪费的www.xxk123.com(www.xxk123.com)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做出临时制止决定”,是指集团公司总经理事先授权的情况下,才有权作出临时决定,没经总经理事先授权的情况下,必须先请示总经理,由总经理作出是否制止决定。第十三条 权限第八款“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具体阻挠破坏行为主要指:1、 提供虚假的凭证、帐表、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的;2、 销毁账册和隐匿资产的;3、 借故设置障碍,妨碍审计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4、 在审计过程中仍继续进行严重损害集团利益,违反财经法纪制度的;5、 其他对审计工作造成严重干扰的行为。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的具体处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1、 财务主管阻挠情况:抽下调全部账簿,正常的会计工作由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审计人员临时兼任,待集团领导作出处理后办理移交手续;2、 对阻挠破坏的基层管理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临时停职,审计工作结束作出审计决定,后再由集团领导视其违规情节处理;3、 对无视集团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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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权限第七款“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严重损失浪费的 www.xxk123.com (www.xxk123.com)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做出临时制止决定”,是指集团公司总经理事先授权的情况下,才有权作出临时决定,没经总经理事先授权的情况下,必须先请示总经理,由总经理作出是否制止决定。

第十三条 权限第八款“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

具体阻挠破坏行为主要指:

1、 提

供虚假的凭证、帐表、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 销毁账册和隐匿资产的;

3、 借故设置障碍,妨碍审计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

4、 在审计过程中仍继续进行严重损害集团利益,违反财经法纪制度的;

5、 其他对审计工作造成严重干扰的行为。

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的具体处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财务主管阻挠情况:抽下调全部账簿,正常的会计工作由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审计人员临时兼任,待集团领导作出处理后办理移交手续;

2、 对阻挠破坏的基层管理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临时停职,审计工作结束作出审计决定,后再由集团领导视其违规情节处理;

3、 对无视集团审计制度,拒不配合审计的财务及其他人员:审计组向领导汇报后作现场辞退处理决定。

4、 对有证据表明可能有重大经济案件的情况:向总经理汇报后由司法部门立案审查。

第十四条 权限第九款所述的提出改进建议,审计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情的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建议,不可随意应付;纠正方案必须切合实际,不得对正常管理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对违规现象的处理,要严格按公司处罚制度执行,不得滥用职权,或者有意打击报复下属企业人员。

第十五条 审计项目计划包括年度、季度和月审计计划。出现临时任务对审计度划的调整必须向领导汇报,不得自行安排。

第十六条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除经济案件外,对一般审计发现,随时编制审计意见书,提出改进意见并送达被审单位领导人,以期达到最快的改进效果。必须再编制审计报告前和下属企业领导人沟通。

第十七条 制度第八条报称审计通知书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 被审计单位名称;

2、 审计依据;

3、 审计的范围,内容和时间;

4、 被审单位必须提供的审计资料;

5、 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如果需要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应载明自查的范围、要求、时间和结果;

6、 内审机构的公章及签发日期等。

第十八条 审计人员执行第九条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做出详细、准确的记录并写明资料来源;

2、对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等,通过复印、复制、拍照等方法取得;

3、参加有关会议时,应当对涉及审计事项的内容做出记录;必要时,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议有关记录材料;

4、对重大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5、审计人员收集的证明材料,应当经过当事人核阅签章。

第十九条 审计工作底稿包括下列内容:

1、被审计部门、审计事项、时间;

2、审前事实;

3、审计发现的问题;

4、对问题的初步定性和处理意见;

5、审计后的状况;

6、被审计部门的责任人的意见和签章。

第二十条 审计报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报告的标题;

(二)审计概况,包括审计对象、范围、方式,时间及有关情况;

(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

(四)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六)初步结论,处理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一条 审计意见书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一)审计概况;

(二)违反国家经济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事实;

(三)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四)处理、处罚的内容和执行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 制度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审人员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审计、会计、经济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具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的人员;

3、具有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证书的人员;

4、审计、会计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两年以上,以及大专学历工作满4年以上的人员。

第二十三条 审计人员奖罚。

对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业务技能提高较快的审计人员,由内审部门评定报集团公司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的审计人员按以下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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