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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政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的暂行办法

[10-15 15:37:44]   来源:http://www.xxk123.com  规章制度   阅读:8764

导读:解聘程序:正处职干部由组织部考察后提出建议,党委会研究决定;副处职和助理级干部由部门正职提出建议,组织部考察、预审后,报党委会研究决定。www.xxk123.com(www.xxk123.com)第十三条辞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可以向学校提出辞聘:1、实践证明,难以胜任岗位工作或不适合发挥个人专业特长。2、认为现岗位职、权、利得不到保障,难以开展工作。3、出现意外情况,无法继续开展工作,本人认为需要辞聘。辞聘程序:个人向组织部提出辞聘申请书,阐明辞聘理由。学校在收到辞聘申请书一个月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辞聘的决定,并对本人作出答复。第五章其它事宜第十四条未聘任的原党政中层干部的岗位安置和待遇:凡是具备教师任职资格的,原则上转到专职教师岗位任教,享受相应专职教师的各项待遇。不能担任专职教师者,如男满57周岁或女满52周岁,则改任相应级别的调研员,仍在原单位工作,享受相应级别的周研员待遇;男不满57周岁、女不满52周岁者安置到有关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不改任相应级别的调研员,保留现有待遇至实施新的校内分配制度)。第十五条凡男满56周岁(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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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聘程序:正处职干部由组织部考察后提出建议,党委会研究决定;副处职和助理级干部由部门正职提出建议,组织部考察、预审后,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www.xxk123.com (www.xxk123.com) 第十三条辞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可以向学校提出辞聘:
  1、实践证明,难以胜任岗位工作或不适合发挥个人专业特长。
  2、认为现岗位职、权、利得不到保障,难以开展工作。
  3、出现意外情况,无法继续开展工作,本人认为需要辞聘。
  辞聘程序:个人向组织部提出辞聘申请书,阐明辞聘理由。学校在收到辞聘

申请书一个月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辞聘的决定,并对本人作出答复。
第五章 其它事宜
  第十四条未聘任的原党政中层干部的岗位安置和待遇:凡是具备教师任职资格的,原则上转到专职教师岗位任教,享受相应专职教师的各项待遇。不能担任专职教师者,如男满57周岁或女满52周岁,则改任相应级别的调研员,仍在原单位工作,享受相应级别的周研员待遇;男不满57周岁、女不满52周岁者安置到有关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不改任相应级别的调研员,保留现有待遇至实施新的校内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凡男满56周岁(1946年2月28日前出生)、女满51岁周岁(1951年2月28日胶出生)的现任党政中层干部(非教师系列),如本人不愿意参加此次竞聘,可以申请改任相应级别的调研员,享受相应级别的调研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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