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由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AB岗工作制
第一条AB岗工作制,是指在工作日内各科室、窗口各岗位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接
替顶岗的工作制度。
条二条各科室、窗口各岗位都要建立AB岗工作制。
条三条实行AB岗工作制的目的是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确保各项运作制度有效落实,同时,适应工作要求培养一岗多能工作人员。
条四条AB岗的工作职责:
(一)各科室、窗口各岗位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脱岗现象。
(二)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做好A岗工作,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三)A岗责任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四)B岗工作人员可为多人,顶岗秩序由科室、窗口安排,以便在A岗和其他B岗不能在岗时,按序顶岗。
(五)科室和窗口、窗口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工作能力的培训,保证B岗工作人员能高质量地办理A岗所有工作。
(六)一名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因事短时间临时离岗,离岗人员应摆放去向告知牌,并托付周边窗口工作人员照看联络。
条五条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纳入中心考核管理办法。出现空岗缺位和A、B岗责任人失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科室、窗口和责任人责任。
本制度由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岗位责任制
根据县行政审批权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确定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科室职责。
(一)综合科(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领导协调各科室及中心工作关系;
2、负责中心重要会务(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中心文秘、人事、档案、财务、接待、工资福利、财产管理、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
4、负责人大、政协提议案的办理工作;
5、负责中心信息编报工作;
6、负责中心党务、工青妇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7、负责制订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督查科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协调中心各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
2、负责组织协调与审批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制定联审规则和确定联审事项,督促检查重大联审事项的办理结果;
3、负责对审批事项的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解释工作;
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一条龙服务的审批工作;
5、负责审批制度改革政策调研工作;
6、负责中心窗口的设立与调整;
7、负责中心审批事项统计、信息和网络管理工作;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监督和检查全县行政审批工作与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负责对中心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各项先进的评比工作;
11、负责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
12、负责服务对象的来信来访、投诉调处,并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调查行政审批违法违纪案件;
13、负责综合分析投诉信息与动态,拟制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建议;
14、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职责。
(一)窗口负责人职责
1、了解和掌握本窗口运作情况,负责本窗口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向中心和本部门汇报工作;
2、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对授权委托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4、协调与本部门各职能科室的工作关系;
5、保管审批专用公章及其他应由窗口负责人保管的印章;
6、负责对本窗口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把关;
7、协调本窗口联办事项各个环节的工作,及时参加中心组织的有关会议和联办事项的现场踏勘;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心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策制度、文件规定办事;
2、改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3、熟悉相关工作规程,精通本职业务,准确解答疑问,认真负责地做本职工作;
4、熟练操作和认真管理计算机系统,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5、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连接非法网站,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使用各种软件;
6、尊重人民群众,妥善解决矛盾,避免发生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