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网站采用一篇奖励200元。
第五十四条除本职工作外,凡上级分配的临时工作任务,均作为份内职责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由办公室做好
工作人员的业绩记录。
第五十五条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此规定。凡违反规定造成工作重大失职失误或受到县效能监察通报一次的或当年旷工一次,上班迟到早退五次以上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评奖,并由领导对其严肃批评或诫免谈话(教育),当事人在职工会上作深刻检查。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又不接受领导批评教育,不认错
改正并屡范的,其年终考核按考核等次降一档次上报审核。
第五十六条各科室(站、校)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取得了较好成绩并为单位争得了荣誉的,全年根据年终财务状况,按考核成绩评选一、二、三等奖给予一次性奖励。有特别贡献的科室(站、校)可授予特别贡献奖并奖300—500元作为奖励,局机关科室由局统一列支,站、校等所属事业
单位自有资金解决。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以上制度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过去有关制度与此制度不一致的,以此制度为
准。如与市县有关规定不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和县农机监理站全体职工。县农机推广站、农机校可参照执行(其负责人按此制度执行)。各科室、站、校应根据岗位职责分工,配套制定相应的岗位目标
责任制、工作准则等并明确到每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
第六十条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县农机局工作管理制度》来源于文秘公文网网,欢迎阅读县农机局工作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