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当前我区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
(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我知道,近几年来,我区的教育工作机构(包括学校的干部^领`导和教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教委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要求,结合本区或本校的实际情况,都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例如区小建立并完善了门卫制度,区中每学期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等等。全区中小学的安全工作同过去相比也确实出现了新的气象,象区中连续三年被评为绍兴市治安安全先进单位称号等。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放松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视,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广大的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已越来越关注中小学生的安全状况,他们对我们的学校安全工作也是期望越来越高。而另一方面,我区的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仍然较为严峻,面临的问题仍然不少,连续发生的几起是件或事故就足以说明这一点。每遇到一次这样的事,我想我们的内心都是与孩子的父母一样揪心。为此,我们基层的^领`导干部和学校的^领`导、教师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时刻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心上,不能有丝毫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想法,要以对国家、民族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对少年儿童的安全保护和安全教育,把中小学师生的安全工作列入到我们的中心工作中去,并把它当作自己的一项工作职责来做。
(二)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我想,我们这里讲要抓好中小学生的安全工作,这个工作的中心不应是出了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我们怎么去堵,怎么去处理,这样做,充其量不过是事后被动的“亡羊补牢”而已,我们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怎样防范于未然,如何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如何增强中小学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上来。这就需要我们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把安全教育工作列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抓好抓实,只有这样,我区的学校安全工作才有可能有新的改观。那么,对抓安全教育工作,我想强调3点:
1、全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首先应该接受这种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培训班或其他行有效的办法,分期分批组织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等文件,也可以结合典型案例的具体分析,引导大家总结经验教训,帮助大家充分认识抓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并充分利用《中小学安全须知》,以点带面,认真落实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
2、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应充分考虑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首先,要针对中小学生在年龄、生理、心理以及知识结构认识能力等方面的差异,确定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内容。要针对一些学生心理上的素质上的差异,意志薄弱经不起挫折,听不进批评的情况,注重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使学生面对困难、挫折,能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思想品质,勇敢坚毅、意志坚强,逐步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促使他们健康成长。其次要针对不同季节,尤其是春游季节和寒暑假期间容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在中小学中开展各种形式各种内容的自我防范及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活动。第三,在抓好日常教育工作的同时,还要通过每年的“安全教育日(周)”,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和资料,对学生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其不断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3、安全教育要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以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全区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部分年级课本中的有关安全常识,动员广大教师人人都来关心并参与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学习安全常识,将安全知识渗透到相关的学科教学中去。还应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调动全体教师生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阵地和设备,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切实纳入教育实践的轨道上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加强实际锻炼,提高生存、生活及自我保护能力,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4、要加强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学校干部和教师的法制观念,以适应日趋复杂的社会形势。在这个问题上,我想强调两点:第一点,过去发生在各地的中小学生伤亡事故中,不难看出,有相当数量的事故属于直接或间接责任事故,纠其原因,就是一些学校一些教师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必备的法律常识。如果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工作者有相当的法律常识,有较强的法制观念的话,这样的弯路或许我们会少走,这样的事故或许会得到避免。所以今后我们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干部和教师的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的培养教育,强化他们的责任感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特别是那种责任事故的发生。讲到这个责任感的问题,我认为各校在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制度的过程中,首先应突出一个安全责任制:一校之长,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要对全班安全工作负责;区教育办公室要对本区教育安全工作负责。第二点:现在有许多学校(当然也包括我区的中小学校在安全教育上化了很大的力气,制定了学校管理的制度和措施,比如经常“开展安全防范教育”,课间课外时间派出值日值周教师巡视校园,放学时在重要交通要道派教师维护交通秩序等。然而,学生毕竟需要活动(作为学校让学生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或游戏也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面素质人才的需要),另外也有些学生为了体现自身价值和能力,不顾校纪校规,于是往往会发生学校、家长都不希望出现的意外是件。而且现在社会上有许多家长、许多人都有一种错误的偏面的认识,认为学校在这些是件中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以致于发生家长与学校对立、对抗的恶性是件,有的甚至严重冲击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在国家司法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应的针对校园责任事故进行权威认定的机构和法律法规文件的情况下,作为处在矛盾冲突中心的学校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就更应该多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以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提高处理类似是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