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5月20日,黄陂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农村绝育的纯女户实行政策优惠和给予经济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20xx年至20xx年,黄陂区采取区级出资600元,街乡镇场出资400元的方式,对377个已结扎的女孩户家庭每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今年上半年280名符合政策的对象即将领到此项奖励金。
黄石市出台了《黄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对20xx年1月1日以后主动落实结扎措施的农村二女户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最近,黄石市政府决定对51个农村二女结扎户由市、县共同出资奖给每户2000元。
仙桃市方根据自身实际,对农村两女节育户实行节育奖制度。市工业园已连续六年对农村两女户节育户采取一次性奖励5000元现金或采取办理5000元养老保险的方式,为30户两女户绝育家庭发放“节育奖”。仙桃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农村两女户结扎对象按不少于2000元标准兑现奖励金,由市、镇(办、场、园)各负担50%”。仙桃市将有更多的农村两女户结扎对象享受节育奖。
鄂州市一些地方也建立了节育奖。华容区庙岭镇今年对6户双女结扎户每户一次性发放2千元奖励金,并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梁子湖区从20xx年开始,共对9个双女结扎户每户一次性发放2千元奖励金。
(四)找准兴奋点,用“三结合”平台推进少生快富工程建设
重视计划生育家庭自身造血功能的建设,一直是武汉市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一个特点。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以来,武汉市一直把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作为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1998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农村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决定》,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计委、经委、农业局、财政局、妇联、团市委、计生委等1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在推行“三结合”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1999年,“三结合”工作被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内容,市政府每年对各区和各相关部门下达帮扶目标任务,每年进行考核验收。
在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时,主要实行三种帮扶方式:一是政策帮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倾斜性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生产、生活方面提供优先和优惠政策;二是对口帮扶。为了保证“三结合”工作落到实处,武汉市委、市政府把“三结合”工作同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各部门的实际,对市“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下达50-100户的帮扶任务,将帮扶工作落实到户。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该市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投入帮扶资金700多万元,对7000多个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了对口帮扶;三是重点帮扶。
为了推动“三结合”工作的深入发展,1997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划拨专款300万元,作为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无息投入、定期回收、滚动发展”的原则,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实行重点帮扶。新洲区计生委投入资金48万元,在武汉天添食用菌中心建起了48个计划生育女孩家庭食用菌生产基地,投产后,每个女孩户在这个基地里可以增收一万元以上。
(五)狠抓着力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落实
20xx年,国家在部分省、市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试点,武汉市虽不是试点市,但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定从20xx年7月1日起,先行在全市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副市长刘顺妮任组长,市计生、财政、监察、宣传、公安、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奖励扶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开展奖励扶助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xx]153号),组织开展了奖励扶助目标人群调查摸底,下发了《武汉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责》、《武汉市相关部门和机构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工作职责》、《武汉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监督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坚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把奖励扶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