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体系保障,积极推行群众监督小组工作模式。要健全完善党纪法规中关于群众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群众监督工作的组织体系、职能定位、权利义务和党纪法规依据,逐步建立党政机关群众监督工作组织体系,真正使群众监督工作有法可依,从而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主动性,进一步规范引导群众监督行为。在强化群众监督机制保障、保护监督主体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要在党政机关积极推行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制度,使各级党政机关及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群情民意反馈沟通,及时将各种信访举报隐患化解在苗头阶段,解决在问题根源,促进公共管理部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形成反腐倡廉理念共识,增强执行合力,提高行政效能,实现和谐共赢。
(三)推进群众参与,不断创新群众监督工作制度。要以推行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制度为核心,不断创新强化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廉情公开制度,坚持将本单位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贯彻《廉政准则》等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定期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建立群情民意反馈沟通制度。可尝试建立网上公开栏、动态监测网页、网上意见箱等廉情反馈沟通的载体与平台,不断拓展群众参与、反馈沟通的途径与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三是完善群众监督小组制度,拓展“群众”内涵。地税系统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制度中,“群众”主要指内部干部职工。在工作实践中,应将在管理服务对象(如纳税人)中聘请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制度与在干部职工中成立反腐倡廉群众小组两项制度结合起来,分别建立反腐倡廉干部职工监督小组和反腐倡廉管理服务对象监督小组,进一步扩大“群众”的概念范围,使得群众监督组织体系更能代表、反映社会各界群众的心声,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
(四)强化培训指导,有效提高群众监督工作水平。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培训辅导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群众监督小组成员掌握运用党纪法规、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群众监督小组行使监督职能的业务指导,促使群众监督小组按制度办事,按程序监督,确保反映的意见、建议能够得到研究回复、解决和落实。群众监督小组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能定位,理清监督工作思路,加强党纪法规学习研讨,正确履行监督职能,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监督的工作水平。
Tag: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范文,调研报告怎么写,总结报告 - 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