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度文化·隐性课程·育人功能
 
 
    内容摘要: 校制度文化在育人功能方面是一个人们熟识却尚需深入研究的课题。学校制度文化作为隐性课程的一部分,对学生的发展能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因此,在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实践中,应借鉴隐性课程实现的机制为学生发展服务。  
    关键词: 校制度文化;隐性课程;育人功能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立规矩,不成方圆”已是尽人皆知的俗语,学校教育也是如此。然而学校制度文化在传统教育学中具有中立、不成问题、不会说话的背景,一直不为人关注。笔者试从隐性课程角度对其进行探索,初步解答学校制度文化在育人方面的实际效能,以期在学校制度文化的建设上,提供一些建设性策略。 
    一、学校制度文化解析 
    一般而言,在教育社会学领域对学校文化构成分析中,据学校文化与社会要求吻合程度,可分为制度文化和非制度文化。所谓学校制度文化是指社会期待学校(包括各类成员)具有文化,包括信念、价值观、态度及行为方式等。它体现着社会对学校在文化方面的要求,并通常以国家或政府机关所颁布的与学校及其成员直接有关的法律、章程、守则和规定[1]。如,《学校教育法》、《教师工作规范》、《中学生品德教育大纲》、《小学生守则》等都是学校制度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组织形式。它具有以下特点:从本质上讲,学校制度文化承载或表达的都是精神或观点文化。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学校有不同的组织形态和体系。2.由于学校制度文化并不都是由学校自身规定的,因而它对学校来说,起码在起始阶段带有强制性,是一种“外在的文化”,或者说是“纯制度文化”,只有当这种“外在文化”被学校成员所认可、所接受,从而转变为学校“内在文化”时才能对学校成员行为,对学校教育活动有深层的影响[1]。3.好的学校制度文化的确立,可能要经历很长时间,同时它必须满足社会的需求和个体的需求。 
    二、学校制度文化与隐性课程相关的理论思考 
    制度本身蕴含丰富的教育意义,好的教育制度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它可以增强人的权利意识、自主意识、提高人的主动和自我发展的责任心,从而提高发展人的层次,塑造健康和谐的人格。相反,坏的教育制度是人身心发展的牢笼和桎梏,摧残人的创造性,使个人的批判意识、独立意识、怀疑精神、探究精神都受到压制,因而也就丧失了过民主生活的能力。学校教育制度上升到文化层面,它的影响将更为深远。学校制度文化在传统教育学中具有中立、不成问题、不会说话的背景,其实它们隐藏在学校的仪式、人际关系、教育观念、课程与知识、教学方法和技术、学校管理结构、发展规划、教育组织形式、目标、传统与习俗,乃至心理氛围中[2]。按传统教育三要素的划分,应属教育中介的教育环境之列。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教育环境就是文化环境,而文化概念内含多个层次,学校制度文化是其中重要一环,并对教育实践起到实际的控制作用。这种实际控制作用与传统教育学明确意识到的显性因素的影响作用常常相反。以现代课程理论角度,学校制度文化总体应列入隐性课程。同时,这也旨在提起对学校制度文化的育人功效的关注。隐性课程“是指这样一些教育实践及成果,它们在学校政策、课程计划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然而又是学校经验中常规的、有效的一部分”,它“也许被看做是泛泛而随意的,隐含的或根本不被承认的”。“这一术语是描述那些构成学生进行非学术性的,无法评定的学习活动的各种影响”。关于隐性课程的概念界定,不同的研究者有不同的看法。据现象诠释学者的观点,隐性课程是学生在学校或班级的“生活世界”中不断与教师或同辈团体产生存在经验的^对`话而使其对教育环境主动产生价值或意义上的解析,并进而扩展其存在经验的非限定和创造性的无意学习。这种解读和重构的过程,就是受教育者“文化化”的过程。这一过程,也就是把制度文化中的客观精神转化为学生个体的主观精神,使自然的人向文化人运动的过程。学校制度文化正是通过隐性课程的所具有认识导向、情感陶冶、行为规范作用,创设一种能唤起学生高尚的情感、激发他们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教育环境、精神氛围来感化和陶冶学生以致达成深层次育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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