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漂泊流离
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年方三十六岁的苏轼见变法大局已定,反对也没有用,并且他也不愿意陷人宗派斗争的旋涡中,便请调杭州。苏轼在杭州呆了三年,任满后,被调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这样持续了有大概十年,苏轼遇到了生平第一祸事。当时有人故意把他的诗句扭曲,大做文章。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到任湖州还不到三个月,就因为作诗讽刺新法,“文字毁谤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狱,史称“乌台诗案”。
苏轼坐牢103天,几濒临被砍头的境地。幸亏北宋在太祖赵匡胤年间即定下不杀大臣的国策,苏轼才算躲过一劫。
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团练副使(相当于现代民间的自卫队副队长)。这个职位相当低微,而此时苏轼经此一狱已变得心灰意懒,于公余便带领家人开垦荒地,种田帮补生计。“东坡居士”的别号便是他在这时为自己起的。
宋神宗元丰七年,苏轼离开黄州,奉诏赴汝州就任。由于长途跋涉,旅途劳顿,苏轼的幼儿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遥远,且路费已尽,再加上丧子之痛,苏轼便上书朝廷,请求暂时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准。当他准备南返常州时,神宗驾崩。
哲宗即位,高太后听政,新党势力倒台,司马光重新被启用为相。苏轼于是年以礼部郎中被召还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个月后,升中书舍人,不就又升翰林学士。
俗语:“京官不好当。”当苏轼看到新兴势力拼命压制王安石集团的人物及尽废新法后,认为其与所谓“王党”不过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谏议。
苏轼至此是既不能容于新党,又不能见谅于旧党,因而再度自求外调。他以龙图阁学士的身分,再次到阔别了十六年的杭州当太守。苏轼在杭州修了一项重大的水利建设,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边筑了一道堤坝,也就是著名的“苏堤”。
苏轼在杭州过得很惬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元佑六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为政见不合,被外放颖州。
五、艺术成就
苏轼的文学观点和欧阳修一脉相承,但更强调文学的独创性、表现力和艺术价值。他的文学思想强调“有为而作”,崇尚自然,摆脱束缚,“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他认为作文应达到“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答谢民师书》)的艺术境界。苏轼散文著述宏富,与韩愈、柳宗元和欧阳修三家并称。文章风格平易流畅,豪放自如。释德洪《跋东坡(左忄右允)池录》说:“其文涣然如水之质,漫衍浩荡,则其波亦自然成文。”苏轼与欧阳修并称“欧苏”,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苏轼致力提拔后进,黄庭坚、秦观等均出其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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