㈥搞好教学环境管理,学籍管理,教材图书管理,教学仪器管理,考核与成绩管理,教学业务档案管理等教务工作,为稳定和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服务。
第九条:教育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学校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第十条:教科室是学校教学研究的指挥、管理和咨询中心 ,学校教科室的主要职责:
㈠从教育教学需要出发确定教研课题,组织骨干力量协作攻关、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㈡深入开展本校教育教学现状的调查研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探索适合本校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指导教师搞好常规教学。
㈢积极推广教科研成果,普及教育教学理论,传递教研教改信息,培养教师教学业务能力,切实做好各种教辅资料的收集、整理、推荐使用和存档工作。
第十一条:具备相当规模的学校可试行年级组负责制。年级组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全面提高各科教学质量。其主要任务是:
㈠严格执行学校编制的课程表和时间表,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制度,围绕提高各年级各科教学质量打总体战,防止学生偏科,努力提高学科教学的整体效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㈡统一全年级各科教学要求和进度,统一教辅资料,随时检查、协调各科教学进展情况,搞好成绩分析和采取补救措施,(使整个年级同目标、同进度、同作业、同资料、同考核)。
㈢实行学生个案管理,了解不同学习水平学生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学生学习档案,不歧视后进生,切实做好中等生提高工作和后进生转化工作,防止学生因学习困难而流失,提高学生巩固率和合格率。
第十二条:学科教研组是学校教学系统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对学科教学进行管理和教研的基本单元,学科教研组工作按<恩施市中小学教研组工作常规>执行。
第三章 教学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教学工作计划对整个教学工作起着指导和协调作用。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是实施教学管理的起始环节,是保证学校教学正常有序运行的先决条件。学校教务处、教科室、年级组、教研组教师都要制定教学工作计划,使各个部门和每个教师都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和相应的教学工作规范。
第十四条: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校长制定,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实施;教务处、教科室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分别由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主持制定,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执行,年级组、教研组工作计划分别由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主持制定,经教务主任审批后执行,教师教学工作计划经教研组长审批后执行。各项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五条: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必须遵循的原则是:
㈠方向性原则:学校各项教学工作计划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㈡可行性原则:学校及其职能部门的教学工作计划,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目标具体,定位准确,措施有力。年级组、教研组、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要认真分析研究学生现状,从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出发,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教学目标和措施,不随意调整知识范围,不随意降低或拔高教学难度。
㈢系统性原则:学校教学计划要长、中、短期相结合,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应与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相衔接,年度教学计划应与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相衔接,学校的各项教学计划要统一,既目标一致,又各有侧重,形成完善的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体系。
第十六条:各项教学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㈠教学条件分析。包括对所面临的宏观和微观条件的分析,对上学期(学年)教学质量分析。对过去教学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对现有生源状况和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估计。教学条件的分析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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