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教学目标的确立。确定教学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要依据国家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结合本学校、本班的实际情况,要合理可行,争取期期有进步,年年有提高,切忌不思进取。、
    ㈢教学进度的安排。学校及其职能部门、基层组织、教师都要有相应的教学进度安排,尽可能制订教学行事历,统一教学进度要求。要有对教学进度的管理、检查和调控手段,同年级的教学进度基本一致。
    ㈣教学措施的制定。制定教学措施要以实现教学目标为中心,具有针对性,要符合本校、本班的实际教学条件、配合奖惩制度,具有可行性,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具有整体性。
    第十七条: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两大课程门类之一,学校要把综合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在时间、人员、场地、制度上加以落实,校会班会,体育锻炼、社会实践等是面向全体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活动时间必须按照课程计划的规定予以保证。科技、艺术和其它兴趣活动,不应强迫学生统一参加。要充分发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育性,扩大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及其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和教师个人都要切实履行岗位责任,认真执行各自的教学工作计划,学校^领`导要深入基层,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项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为一线教学排忧解难、教务处应定期检查,通报各项教学工作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教学工作按计划贯彻落实。
    第十九条:学校及其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和教师个人均应在计划周期结束时总结经验教训,写出教学工作总结,总结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充分肯定成绩,同时也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以利改进。 
    第四章 教学过程管理 
    第二十条:教学过程是教师利用一定条件完成教学任务的过程,教师和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两个基本因素,教师教学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努力实现教学过程的最优化,提高教学效果。
    第二十一条:教师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教师教学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高低。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是:
    ㈠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学习,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㈡教学基本功扎实,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渊博,教育教学理论素养较高,教学教研能力较强,具有一口普通话,一副好口才,一手好板书,一笔好文字,一套好方法。
    ㈢严格执行师德规范,遵纪守法,恪尽职守,认真按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常规实施教学,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
    第二十二条:课堂是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课堂教学过程主要包括六个基本环节: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复习、成绩考核和评定。学校教学工作要以优化课堂教学为重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第二十三条:备课是上课前的教学准备活动,是上好课的前提。学校要随时检查教师教案,了解教师备课情况,坚持不备课不能上课,不用旧教案上新课,备课的基本要求是:
    ㈠认真钻研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恰当规划教学进度,准确定位教学目标,认真研究学生,把握学生特点和接受能力,不得任意放慢教学进度,降低教学要求,也不得盲目追赶教学进度,加重学生负担。
    ㈡充分吸收现代教育科学知识和先进的教学经验,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原则,精心设计教学程序,恰当选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㈢认真撰写教案,教案是备课的结果和有现形式,要系统明朗,新颖实用,富有个性,教案一般包括:教学目标(三维目标)和教学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方法;教学步骤和程序;教学方法和手段;师生双边活动安排;作业布置;板书设计;教具和仪器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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