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冷思考
    “让评价促进学生发展”这一新课程理念正逐渐被广大教育工作者所接受。目前在各科学业评价中,教师们开始用新的评价理念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注重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热衷于评价目标全面化、评价主体多元化和评价方式多样化,学科素质评价改革可谓开展得轰轰烈烈,然而与此产生反差的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却少有人问及。翻开现行的小学生素质报告单,我们可以看到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呈现的方式:等级评价 综合性评语。从表面上看,定性的等级评价和描述性语言评价兼备,符合新课程评价理念,但仔细推敲,不由产生疑问:先不说综合性评语能否反映学生全面素质,等级评价由班主任从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艺术审美素质等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定性评价,看起来评价的内容比较全面,但评价的主动权牢牢被班主任掌握着,在没有评价标准的情况下,评价过程中优、良、中、差如何把握?结果的准确性怎么保证?学生综合素质具体的发展状态和努力方向到底是什么?显然,这些都很模糊。这使人不由得想起,难怪有的学生在家里和在学校里表现不一样,面对班主任老师和其他老师不一样,有无老师也不一样,有的教师眼里的好学生也会犯令老师难以置信的错。细细分析,不能不说是现行的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惹的祸。的确,作为评价内容之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不应该只是班主任对学生学科素质评价的简单相加,因为有些评价要素并不可能被全部涵盖进学科评价之列,现代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综合化需求呼唤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势在必行。
    一、评价标准的具体化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查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内容涵盖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每一个方面又涉及到一些具体领域,如“道德品质”指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物、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诸方面。显然,这只是给我们划定了一个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即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基本范围,然而要通过评价将这些丰富的发展内容转换为学生的个体素质,还必须构建具体的评价目标体系作导向。
    基于小学阶段是培养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时期,我们可以将“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两方面合并为“品德习惯”,这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目标体系可从品德习惯、学习能力、合作交往、强身健体、审美表现五个纬度来建构,这五个纬度又可根据其涉及领域分为若干要素,每个要素应再列举出若干关键表现,突出阶段性和基础性,如:低年段的“诚实守信”,可将其具体描述为:不说谎话,有错就改;认真完成作业,不抄袭其他同学的作业;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尽量让评价指标显性化,根据这些指标对学生进行逐项评定,就能避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空洞和流于形式,引领教师全面关注学生日常发展状态,引导学生自觉地将评价与日常行为表现联系起来。
    二、评价内容的个性化
    综合素质评价目标体系的建立使评价指标明朗化了,但这只是针对全体学生的共性要求。由于不同年段的学生会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要求,即使是相同年龄段的每个学生在相同领域发展依然存在水平差异,因此,评价实施过程中既要注重对学生的统一要求,达到基础教育培养目标,还要关注学生年龄段的差异和同年龄段内不同学生的个体差异,要为学生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预留一定空间。于是,还必须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解,按照低、中、高螺旋上升的原则科学拟订出不同年段的评价内容,具体实施中还要特别重视每个学生在本人已有水平上的发展,兼顾不同学生有着不同的发展起点,要注重引导学生在分块评价标准下通过“协商”拟定出自己的发展目标,即使是同一条内容,也允许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水平要求,以促进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实实在在发展。如:“按时完成作业,学会自我检查”这一指标, A同学目标允许是“坚持仔细检查、争取一周作业全对”,B同学目标允许是“学会自我检查、争取连续三次全对”;又如“积极举手发言”这一指标,A同学可能目标是“争取每天发言”,B同学可能目标是“争取每节课发言”。总之,承认学生在发展过程中的个性差异,允许其以不同的发展速度,充分关注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最近发展需求和发展的现实条件,才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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